关于于都县城南客运站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 [2017] 365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 [2017] 13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于都县城南客运站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已按要求和程序通过验收,现向社会进行公示,自公示起20个工作日。有关项目情况及资料附后。
反映电话:18079772501
于都城南客运站有限公司
2020年7月31日
于都县城南客运站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公示
2020年7月31日于都城南客运站有限公司在项目公司会议室,主持召开了于都县城南客运站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参加会议的单位有:于都诚鑫建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赣州天蓝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监测、验收单位)、南昌中裕建筑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赣县绿韵水土保持技术服务中心(水保方案编制单位)、江西省协建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等单位领导代表,会议成立了验收组,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基本情况表
项目名称 | 于都县城南客运站建设项目 | 行业类别 | 汽车站建设项目 |
主管部门 (或主要投资方) | 于都城南客运站有限公司 | 项目性质 | 新建 |
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机关、文号及时间 | 赣州市于都县水土保持局 (于水保行批字【2016】19号),2016.11.2 | ||
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批复机关、文号及时间 | / | ||
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批复机关、文号及时间 | / | ||
项目建设起止时间 | 2016年11月至2018年4月 | ||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 | 赣县绿韵水土保持技术服务中心 | ||
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单位 | 江西省协建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 ||
水土保持监测单位 | 赣州天蓝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
水土保持施工单位 | 于都诚鑫建筑有限公司 | ||
水土保持监理单位 | 南昌中裕建筑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 赣州天蓝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二、验收意见
前 言 1、依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SL387-2006 《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定规程》SL336-2006 2、验收会议及组成情况: 会议时间:2020年7月31日下午 会议地点: 于都城南客运站有限公司会议室 主持单位及人员: 于都城南客运站有限公司 组成单位及人员: 于都诚鑫建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南昌中裕建筑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赣州天蓝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监测、验收编制单位)、赣县緑韵水土保持技术服务中心(水保方案编制单位) 会议内容: ①听取施工单位工程建设和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情况的汇报 ②现场检査工程完成情况和工程质量 ③检查单元工程质量评定及相关档案發料 ④讨论并通过分部工程鉴定书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建设地点:于都县高速公路连接线东侧,欧翔路延伸段北 2、主要技术指标:
3、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主体建筑区和备班车位区二部分组成。 4、开完工情况 工程于2016年11月正式开工建设,2018年4月主体建设完成,施工期18个月。 2020年6月于都城南客运站有限公司委托赣州天蓝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承担了本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接受监测任务后,我单位对该项目高度重视,及时派调技术人员组建了“于都县城南客运站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项目部”,并在对项目现场进行查勘的基础上,提出了《于都县城南客运站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报送于都城南客运站有限公司同意后实施。 2020年7月1日,项目部技术人员对于都县城南客运站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开展了全面监测工作,取得了大量水土流失的水土保持监测数据和资料,包括各监测点的扰动面积,弃土弃渣量,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工程量、质量、效果和保存情况,施工期土壤侵蚀量、水土流失现状,植物措施种类、数量、覆盖度、成活率和成效,地形地貌、地质土壤、地面组成物质、坡度、坡长等水土流失因子以及大量影像资料等。 2020年7月15日,在 于都城南客运站有限公司会议室,建设单位主持召开了监测技术交底会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监理人员、工程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查阅和收集大量工程建设施工资料,包括工程征地、临时占地,土石方量及弃土弃渣量,水土保持工程量及建设时间,以及有关证明材料等。 2020年7月28日,项目部技术人员对部分重点区域开展了第三次水土保持外业监测工作。项目技术人员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集中加班加点,分析内、外业资料,编制完成了《于都县城南客运站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二)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情况 于都城南客运站有限公司委托赣县绿韵水土保持技术服务中心,于2016年11月编写完成了《于都县城南客运站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2016年11月2日,于都县水土保持局以《于水保行批字[2016]19号》文进行了批复。 实际施工中均按方案实施,未进行设计调整。 (三)水保方案实施情况 1、工程措施
2、植物措施
3、临时措施
(1)水土流失防治效果监测结果 1)、扰动土地整治率 经查核实,本工程施工扰动土地面积为5.3333hm2,通过各项措施共计完成治理面积2.30hm2,经计算,工程扰动土地整治率为96.19%,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防治目标。详见下表: 扰动土地整治率
2)、水土流失总治理度 经核实计算,本工程造成水土流失总面积为2.32hm2,施工建设期间,实施了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共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30hm2,水土流失总治理度为99.14%,详见下表: 水土流失总治理度
3)、拦渣率及弃渣利用率 拦渣率指项目防治责任范围内实际拦挡弃土弃渣量与弃土弃渣总量的百分比。 本项目弃方总量为1.32万m3,实际拦挡弃方量为1.31万m3,拦渣率为99.24%。 4)、土壤流失控制比 根据土壤流失监测结果,计算本项目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0。土壤流失控制比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防治目标。 5)、林草植被恢复率 项目建设区面积5.3333hm2,扰动土地面积5.3333hm2。可恢复植被面积1.67hm2,已恢复植被面积1.66hm2,林草植被恢复率为99.40%。 植被情况表
6)、林草覆盖率 林草覆盖率=林草总面积/项目建设区面积。 项目建设区面积5.3333hm2。已恢复植被面积1.66hm2,林草覆盖率为31.31%。达到防治目标要求。 (2)监测结论 通过调查、综合分析与评价,项目运行期扰动土地整治率达到96.19%,水土流失总治理度达到99.14%,土壤流失控制比达到1.0,拦渣率达到99.24%,植被恢复率达到99.40%,林草覆盖率达到31.31%,各项水土流失指标总体上实现了水土保持方案要求的目标,基本达到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的要求。 (五)验收报告编制情况和主要结论 受于都城南客运站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首先成立了于都县城南客运站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小组,验收组在充分收集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及其批复文件、主体工程工作总结报告、竣工资料、监理检测资料、结算决算审计、施工卷、监测资料等所必需的有关工程验收基础资料后,拟定了技术评估路线,技术评估工作分4个小组进行,即综合组、工程措施组、植物措施组和经济财务组,从资料查阅、现场查勘、公众调查3个方面开展工作。 根据工程采取的防护措施,并参考监理单位对项目分部工程的质量评定,于都县城南客运站建设项目的各项水土保持设施基本能满足水土保持方案批复确定的防治目标要求,总体上已具备竣工验收的条件和要求,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六)后续管护要求 1、于都城南客运站有限公司成立水土保持设施管理机构,配备专门的人员队伍并切实制定相应的水土保持维护制度,保证水土保持措施建成后的运行效果。 2、绿化工程施工时,应注意加强植物措施的后期抚育工作,抓好林草抚育和管护,确保各种植物的成活率。 3、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已验收的水土保持工程进行检查,随时掌握其运行状态,保证工程完好。 4、建设单位在管理机构和人员落实,管理制度落实的基础上,要留足够的资金,及时维修损坏的水土保持设施,确保水土保持设施的正常有效发挥,防止产生新的水土流失。 |
三、公示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2020年7月31日-2020年8月27日)。
四、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于都城南客运站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仙华 电话:18079772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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